所謂的注銷注冊商標,指的是商標注冊人申請放棄自己曾經成功注冊過的商標使用權,而商標管理局根據相應的商標注冊進行取消的一種程序,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法律程序。那么,注冊商標注銷后能否重新申請?下面讓知春路網小編為您介紹一下吧!
依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注冊的商標被撤銷后是可以重新申請注冊的,但如果一年內對相同商標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將不受理。
注銷注冊商標,是指注冊商標的所有人在放棄注冊商標專用權時,由商標局取消其商標注冊的程序。注銷注冊商標有兩種情況:(1)商標所有人主動提出注銷的申請,并繳回《商標注冊證》。(2)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滿,商標所有人不辦理續展手續,在寬限期內仍不辦理續展,即喪失注冊商標的專用權,由商標局辦理注銷。注銷應在《商標公告》上刊登。在注銷后的一年內,他人一般不能以相同或近似商標再行注冊。
1、申請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及電話號碼等聯系方式必須填寫清楚、準確,以便于聯系。
2、申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商標注冊人是自然人的,申請人應提交自然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該自然人死亡注銷戶籍的證明;自然人下落不明的,申請人應提供法院宣告自然人死亡的法律文書。
(2)商標注冊人是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企業法人或公司法人的,申請人應提交該企業登記主管機關出具的該企業注銷證明(包括該企業的注銷證明、注銷公告和注銷檔案材料)。
(3)商標注冊人是其他法人或組織的,申請人應提交該法人或組織原登記部門出具的注銷證明材料;或批準設立該法人或組織的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該法人或組織已經撤銷或注銷的證明材料;
(4)根據法律、法規規定,能夠證明注冊人死亡或終止的其他證據材料。
上述證據材料應當提供原件,無法提供的,可以提供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并由保存原件的單位簽章,或提供經公證的復印件。
3、僅適用于注冊商標,不需繳納費用。
4、申請人僅提供注冊人被吊銷營業執照的證據的,不視為注冊人已經終止。
5、注銷注冊商標的申請被核準后,發給申請人核準注銷通知,并刊登商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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