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我們可以看到較為熱門的話題,可能也是大家最關心的,那就是有關于山東高新技術企業公示網的問題。當然很多人也想知道山東高新技術企業公示網查詢的相關解答,這充分說明了這方面的知識已經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接下來我們就為大家分享一下,希望今天的文章能為你帶來不一樣的幫助。同時我們也希望大家能多多關注本站,可以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接下來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主管部門是各地的“科技局”,科技局與稅務局和財政局聯合辦公。先在科技局網站電子注冊,然后準備材料。具體材料可在科技部網站查詢到。x0dx0a需要做什么流程x0dx0a(1)企業進行自我評價。企業在申請碧氏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之前應認真閱讀相關文件和認定標準,客觀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則可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進行企業注冊登記。x0dx0ax0dx0a(2)進行網上注冊登記。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寫注冊登記表,將填好的注冊登記表發至認定機構。認定機構完成企業身份確認,并將用戶名和密碼通過網絡告知企業。x0dx0a(3)企業提交帶陸認定申請。企業根據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進入網上認定管理系統,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悔行散定申請書”發至認定機構,并將規定的申請材料提交認定機構。x0dx0a(4)認定機構組織認定。認定機構收到企業完整的申請材料后,組織專家審查,提出認定意見,確定認定企業名單。x0dx0a(5)公示和頒發認定證書。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示15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認定機構對有關問題進行查實處理,屬實的應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公示無異議的,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認定結果,并由認定機構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加蓋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公章)
[];?? 登錄國家網高企認定管理工作網請留意網頁右下角紅框框標出的晌山區域。“公示文件”板塊中有各省市的已通過高薪技術企業名單。
各省市科技廳網站也會公布名單的。可以進入各省市科技局進行查看。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機構由各省級科技行仿清政管理部門與本級財政部門、稅務部門共同組成(即省科技廳、財政備謹前廳和稅務局),認定機構下設辦公室(設在省科技廳),由科技、財政、稅務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高新技術企業的統計工作由省科技廳負責,因此,高新技術企業的查詢可以到當地的省級科技管理部門(科技廳或科委)。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扶持和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稱《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稱《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見附件)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第三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應遵循突出企業主體、鼓勵技術創新、實施動態管理、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依據本辦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稱《稅收征管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稱枝御陪《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第五條 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指導、管理和監督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
第二章 組織與實施
第六條 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組成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為:
(一)確定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方向,審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報告;
(二)協調、解決認定及相關政策落實中的重大問題;
(三)裁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事項中的重大爭議,監督、檢查各地區認定工作;
(四)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出現重大問題的地區,提出整改意見。
第七條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科技部,其主要職責為:
(一)提交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報告;
(二)組織實施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檢查;
(三)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專家資格的備案管理;
(四)建立并管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
(五)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以下稱“認定機構”),根據本辦法開展下列工作:
(一)負責本拆伍行政區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
(二)接受企業提出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
(三)負責對已認定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核實并處理有關舉報;
(四)選擇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專家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九條 企業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依照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稅、免稅手續。
享受減稅、免稅優惠的高新技術企業,減稅、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不再符合減稅、猛蠢免稅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未依法納稅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予以追繳。同時,主管稅務機關在執行稅收優惠政策過程中,發現企業不具備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提請認定機構復核。復核期間,可暫停企業享受減免稅優惠。
第三章 條件與程序
第十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二)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四)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六)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第十一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業自我評價及申請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對照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條件,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可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
(二)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 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合同)、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 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
5.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6.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以及技術性收入的情況表。
(三)合規性審查
認定機構應建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專家庫;依據企業的申請材料,抽取專家庫內專家對申報企業進行審查,提出認定意見。
(四)認定、公示與備案
認定機構對企業進行認定。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示15個工作日,沒有異議的,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認定結果,并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第十二條 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企業應在期滿前三個月內提出復審申請,不提出復審申請或復審不合格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自動失效。
第十三條 高新技術企業復審須提交近三年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的報告。
復審時應重點審查第十條(四)款,對符合條件的,按照第十一條(四)款進行公示與備案。
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為三年。期滿后,企業再次提出認定申請的,按本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高新技術企業經營業務、生產技術活動等發生重大變化(如并購、重組、轉業等)的,應在十五日內向認定管理機構報告;變化后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應自當年起終止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需要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按本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辦理。
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的,由認定機構確認并經公示、備案后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
第四章 罰 則
第十五條 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下述情況之一的,應取消其資格:
(一)在申請認定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
(二)有偷、騙稅等行為的;
(三)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
(四)有環境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
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認定機構在5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認定申請。
第十六條 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各類機構和人員對所承擔認定工作負有誠信以及合規義務,并對申報認定企業的有關資料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違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相關要求和紀律的,給予相應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原《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國科發火字[1996]018號)、原《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國科發火字[2000]324號),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停止執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另行制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實施。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最權威的查詢渠道是在科技部火炬中心的國家高新認定管理工作網的通知公告中首肢查詢,下面簡述下查詢步驟:
1、在百度搜索欄中搜索“國家高新認定管理工作網”,進入網站,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很可能在百度搜索結果的首頁并不能找到正確的官網地址,所以為了方便大家直接給出官網地址直達連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
2、進入網站后在網站右弊歷側的公示文件導航欄中選擇要查詢目標省市的相關公示文件鏈接
公示文件查詢者卜世
3、等待網頁跳轉成功后,下載通知附件,即可查詢企業的認定信息
山東恒標并嫌知識產權公司。山東高新技術企業認證的標準有經營范圍、人員情況、職員學歷、資產條件、技術性收入的占比、企業管理制度等,在山東恒標知識產權公司有,該公司主要是負責高新企業碼薯申請代辦,專利申請代理,遲蔽者新型專利申請。
以上就是有關山東高新技術企業公示網和山東高新技術企業公示網查詢的內容講解。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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