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品怎么做賬務處理?小編在下文中導入案例進行解答:
舉例,A電商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營食品零售,為慶祝朋友公司周年慶,將外購的一批食品無償贈送給B公司,這批食品購進時的不含稅售價為8萬元,同類貨物的不含稅售價是10萬元。那么作為贈與方的A公司與受贈方的B公司應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1、 首先A公司無償贈送的贈品給B公司,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交增值稅。
其次,無償贈送他人的行為雖然發生了所有權的轉移,但A公司并未獲得經濟利益,企業資產、所有者權益都沒有增加。無償贈送不是企業的經營活動,更不是實質上的銷售行為,因此不符合收入確認的條件,不能作為收入處理,只能按成本進行結轉。
銷項稅額=10X13%=1.3萬元
銷售送贈品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9.3
貸:庫存商品 8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3
2、B公司作為受贈方,
賬務處理:
借: 庫存商品 8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3
貸:營業外收入 9.3
總結:通過以上賬務處理得知,將外購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增值稅應視同銷售,按照市場價值計算應交增值稅。會計核算不確認收入,按照賬面成本結轉“庫存商品”。企業所得稅應按“視同銷售”處理,次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應作納稅調增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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