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網作為國內外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版權登記以及企業項目申報和商標申請知識分享平臺,我們常常會解答網友們所提出的各種問題,今天就有粉絲詢問有關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的疑惑,那么就由小編連同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是什么意思的問題一起為大家做全面的解答分享,更希望本文能夠對您有所幫助,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需要分割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商標局《商標注冊申請部分駁回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將該申請原件直接提交或者郵寄回商標局,向商標局提出分割申請。
[]如您的商標注冊申請被商標局駁回或部分駁回,且您對商標局作出的駁回或部分駁回決定不服。您可向商標局遞交商標駁回復審申請。商標局將以《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商標審核標準為依據,結合您提出的復審理由對注冊的商標進行復審。
如您的商標駁回復審申請依舊被商標局駁回,您可向駐地知識產權法院提起法律訴訟。商標復審與商標注冊申請無關,需單獨收取費用。如您不對商標注冊申請被部分駁回部分發起商標復審申請,則商標局會在15~30天后自動將商標注冊申請進行分割。
商標分割是指:商標申請人可以請求對其商標申請進行分割。原申請的申請日應當繼續適用于分割后的每個申請。申請人不可撤回其提出的分割請求。商標分割的流程是:
(1)商標局向商標注冊申請人發送《商標注冊申請部分駁回通知書》時,會附送《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由申請人覺得是否進行商標申請分割;
(2)申請人按《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中“備注”的要求填寫申請文件,簽字蓋章后遞交商標局;
(3)商標局審核分割申請及其他材料;
(4)對符合要求的,準予將商標分割成兩件,審定通過部分進入下一程序,駁回部分由申請人決定是否復審。
商標駁回分割申請怎么提交?目前,商標的駁回率日益提高,但許多商標的駁回不是全部的,而是部分拒絕的。那么商標駁回分割申請怎么提交?尚標知識產權為大家帶來相關內容的介紹。
商標應用程序分割的實際操作?
1、商標局向申請人發送部分駁回商標注冊申請通知書時,附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書。
2、申請人申請分割的,應當按照商標注冊申請書之中“備注”之中規定的具體要求,在商標局所附原件之上填寫、簽字、蓋章。
3、申請人或者代理機構應當在收到《部分拒絕商標注冊申請通知書》所附商標注冊申請書分割申請之日開始15日之內,直接向商標局提交或者郵寄原申請書。如果沒有申請部門,則無需提交。
4、商標局應當審查商標注冊申請的劃分申請和申請人或者代理機構提交的有關證明文件。符合要求的,申請人的原登記申請分為兩份。對部分已批準的零件,應生成新的申請編號,保留原申請日期,并公布初審批準公告;待拒收的部分保留原申請編號,申請人可以通過答辯、答辯等后續程序繼續主張權利。不符合要求的,視為不同意本部門。部分駁回決定的法律程序結束之后,應當公告批準的部分。
常見問題:商標駁回復審成功率高嗎
何時考慮商標分割申請?
1、無復審、自動分割,如果申請人不審核被拒絕的部分,則該商標的審批部分將自動進入初審公告程序,無需提交任何材料,但時間相對較慢。
2、審核,申請手工分割,申請人決定駁回復審申請,需要提前取得已通過的部分商標證書的,同時提交駁回復審申請和申請劃界申請的密封材料;分庭之后,商標局將為分離的初步審批申請生成新的申請號并公告。也就是說,通過的部分將提前進入初步通知程序,提交拒絕評審的部分將進入評審階段。
3、審核,不申請分割,申請人如想反駁、答辯審查,不打算申請分割,則通過審查的商標部分不進入初審公告期,而在整個商標的復檢結果出來以前,才進入后續商標注冊程序。
尚標商標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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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商標局附帶的《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中的要求提交申請。具體申請分割流程:
商標局向申請人發《商標注冊申請部分駁回通知書》時,會附帶《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
按照《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中“備注”所提具體要求,在商標局附送的原件上填寫并簽字蓋章。
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商標局《商標注冊申請部分駁回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將該申請原件直接提交或者郵寄回商標局,向商標局提出分割申請。
商標局審查。符合要求的,將原注冊申請分割為兩件,其中部分審定的部分,生成新申請號,保留原申請日期,刊登初步審定公告;對擬駁回部分,保留原申請號,申請人可以通過駁回復審等后續程序繼續主張權利。不符合要求的,視為不同意分割,待部分駁回決定法定程序終結后,再對其中部分審定的部分予以公告。
申請人申請分割的,無需繳納費用。
注意:申請人提交的《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應當為商標局附送的該原件,且任何欄目內容不得涂改,否則,視為不同意分割。分割申請一旦提交,不得撤回。
商標分割有三種情況:
不做復審,商標局會自動分割進入初步審定的部分和不予核準注冊的部分。
需要進行駁回復審的且急于使用過審部分的商標,可以同時申請駁回復審和人工分割。
如果要做駁回復審且不準備申請分割,那么商標過審的部分不會進入初步審定公告期,需等整件商標的復審結果出來后才能進入之后的商標注冊流程。
法律分析:商標局對您遞交的商標注冊申請進行了部分駁回,如您未對部分駁回想發起商標駁回復審申請。商標局將在核發部分駁回通知15~30天后,自動將您的商標注冊申請進行分割。審查通過部分將分割為新的商標注冊申請并保留原商標注冊申請日期,分割后的商標注冊申請將生成新的商標申請號并進行商標初步審查公告,審查不通過部分將進行駁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二條 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注冊申請。
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
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注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第四十條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1、 商標 局向申請人發送《 商標注冊申請 部分駁回通知書》時,附送《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 2、申請人申請分割的,應當按照《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中“備注”所提具體要求,在商標局附送的原件上填寫并簽字蓋章。 3、申請人或其 代理 人應當自收到《商標注冊申請部分駁回通知書》附送的《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15日內,將該申請原件直接提交或者郵寄回商標局。不申請分割的,無需提交。 4、商標局對申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的《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及相關證明文件進行審查。 對符合要求的,將申請人的原注冊申請分割為兩件,對其中部分審定的部分,生成新申請號,保留原申請日期,刊登初步審定公告;對擬駁回部分,保留原申請號,申請人可以通過駁回復審等后續程序繼續主張權利。 對不符合要求的,視為不同意分割,待部分駁回決定法定程序終結后,再對其中部分審定的部分予以公告。 5、申請人申請分割的,無需繳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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