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補助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出差補助稅收相關規定
一、根據規定,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包括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根據相關規定:
下列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
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提醒
1.以差旅補助的名義向員工發放的各項補貼,特別是有的公司出差補助每月隨同工資一起發放,這樣的出差補助不能享受免征個稅優惠;
2.按月固定時間發放、人人有份的大額差旅補助,屬于變相發放工資性補貼、津貼,就應當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3.只有發生的合理的差旅費補助支出才準予稅前扣除。一旦稅務機關認定企業差旅費津貼列支過高或不合理,則會進行取證或要求企業證明差旅費津貼的合理性,企業不能提供有說服力證據的,稅務部門有權不予認可。
什么樣的差旅補助才免征個稅?
1.有制度
公司必須制定差旅費報銷制度和標準,超過標準的不得稅前扣除,更不得免征個稅。
2.有證據
職工出差要以出差途中的住宿、交通及伙食費等憑據和出差計錄為依據。
3.有形式。
差旅補助應填寫出差補助報銷單,注明出差天數、每天補助標準,切記不要隨同工資發放或者單獨做表發放補貼。
財務審核中可要重點關注以下幾點:
1、出差是否為企業相關負責人安排,是否為必須。規范的企業會有派差單作為證明;
2、復核出差線路是否合理或在派差單安排的行程中,重點關注是否有繞行旅游或辦私事的情況;
3、檢查報銷票據、車票、火車票等的真偽;
4、復核差旅費報銷的各種費用標準,重點注意限額費用是否超標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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