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外支出匯算清繳如何調整?匯算清繳季來了,平時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的支出,有哪些常見的需要調整的呢,本文從捐贈支出、代墊稅款、資產損失等方面進行講解,快來看看吧。
一、捐贈支出
捐贈支出分公益性捐贈支出和非公益性捐贈支出,一般所說的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外提供的捐贈。非公益性捐贈支出常指直接捐贈,沒有通過相關部門承認的機關進行。對于公益性捐贈,可以按照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而對于非公益性捐贈支出一般不允許稅前列支。下面我們就來看看捐贈支出在匯算清繳時候怎么調整。
2、扶貧捐贈全額扣除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通過公益組織或相關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
3、公益性捐贈應按照限額進行扣除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按照限額進行扣除,扣除限額計算基數為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總額,扣除比例為12%。限額內的捐贈支出準予稅前列支;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在計算扣除時,應先扣除以前年度結轉的捐贈支出,再扣除當年發生的捐贈支出。
4、公益性捐贈貨物的視同銷售
用自產貨物捐贈,會計上不確認收入,但稅法應確認收入,企業所得稅調整時需按照企業同類產品銷售價格調整收入,并按照含稅收入確認捐贈支出的金額。
5、非公益性捐贈不得扣除
企業不是通過公益團體或相關部門,且用于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不得稅前扣除。如:直接捐贈等。
6、公益性捐贈支出稅前扣除應取得合規票據
所謂“合規票據”,指的是財政部門印制的“公益事業捐贈票據”,需要加蓋接受捐贈的公益組織、相關部門的公章。企業或個人將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捐贈支出進行稅前扣除,應當留存相關票據備查。
二、 和解金、稅收滯納金、罰款、罰金等
1、行政相對人交納的行政和解金,不得在所得稅前扣除。
2、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指行政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不得稅前扣除。
3、合同違約金、銀行罰息等經營性支出可以稅前扣除。
4、對于罰款有些單位之間的違約金也會叫做罰款,這種罰款是可以稅前扣除的。
三、代個人承擔稅費
實際工作中可能發生企業支付給個人款項時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但該部分稅款通常個人事不會承擔的,一般都由企業承擔,這部分代個人承擔的個人所得稅是不得稅前扣除的。
四、贊助支出
企業發生的贊助應區分是否帶有廣告性質,對于具有廣告性質的計入廣告與業務宣傳費按照稅法要求扣除,對于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贊助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五、資產損失
資產損失包括實際資產損失與法定資產損失。
實際資產損失是指企業在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合理損失。
法定資產損失是指企業雖未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但符合規定條件計算確認的損失。
實際損失和法定損失二者的主要區別:一個是實際處置、轉讓,另一個是未實際處置轉讓。
對于企業當年發生的實際資產損失,在其實際發生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企業以前年度發生的資產損失未能在當年稅前扣除的,屬于實際資產損失的,準予追補至該項損失發生年度扣除,其追補確認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五年。
對于法定資產損失,應當在企業有證據資料證明該項資產已符合法定資產損失確認條件,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法定資產損失符合法定確認損失條件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實際申報的年度就是稅前扣除的年度,因此沒有追補確認的問題。
申報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納稅人留存備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簽章證實有關損失的書面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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