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在我們身邊很常見,對于商標的重視程度也越來越高了,商標一般是有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商標通過所有權人的授權是可以由他人來行使的。那么,讓渡商標使用權收入屬于什么收入?下面就有知春路網小編來為您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轉讓土地使用權屬于財產轉讓收入,需要繳納以下稅費:
1、營業稅
根據2003年1月15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100316號)第三條第二十款之規定,單位和個人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按照5的稅率征收營業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以上述營業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按照5(納稅人在縣城、鎮的)和3的稅率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3、土地增值稅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法定的扣除額后的余額為土地增值額,按照累進稅率征收土地增值稅。
4、企業所得稅
按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和土地增值稅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一般按照2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在商標侵權案件中,被侵權人可以按其所受的實際損失額請求賠償。也可以請求將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的利潤作為賠償額。
對于以上兩種計算方法,被侵權人有選擇權。“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所受到的損失”是指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其中,“直接損失”為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所減少的利潤或者侵權人的銷售額乘以被侵權人銷售正常商品的平均利潤率的積;“間接損失”為被侵權人承擔的因調查侵權人的侵權行為所支付的代理費、調查費等合理費用。“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一般是指銷售收入減去成本及應繳納的稅金。其中,“銷售收入”的計算只涉及侵權人的實際收入,即已銷出商品部分的收入,不包括庫存商品。
以上,就是關于如何計算侵犯商標使用權的經濟損失的介紹,可以依照實際損失計算,也可以依照侵權人獲得的利潤計算。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九條、四十條規定:
第三十九條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條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
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以上得知商標的適用年限為10年,商標持有者可以無限續展。
以上就是知春路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讓渡商標使用權收入屬于什么收入的相關法律知識了。綜上可知,讓渡商標使用權收入是屬于財產轉讓收入,需要繳納一定的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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