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在我國可以分為注冊商標和未注冊商標,只有注冊商標才受到法律保護,未注冊商標人人都可以使用。因此接下來將由知春路網小編為您介紹關于怎么弄商標使用證明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1、發票:發票作為經濟交往中基本的商事憑證,是記錄經營活動的一種書面證明,是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因此,真實有效的商品銷售發票或服務提供發票可以有力地證明注冊商標的使用情況。然而,很多企業在開具發票時只填寫商品或服務名稱而不填寫商標名稱或者簡寫商標名稱,例如,五個字的注冊商標只寫三個字。這樣的發票與注冊商標沒有任何聯系,不能證明商標的使用情況,因而不能作為充分有效的使用證據。
2、合同:合同、協議是經濟主體參與經濟活動的重要憑證和依據,因此可以作為商標使用的有效證據。在訂立合同、簽訂協議時一定要明確標注商標,最好能寫上注冊商標的名稱和注冊號,為商標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證據。
3、廣告物品:廣告包括在廣播、電視、報紙、雜志等各種媒體上發布的商品和服務廣告。
4、包裝物:包裝物包括商品包裝物、服務用品包裝物或容器等。單純的包裝物或容器由于難以確定其印制和使用的具體時間,因此還需要其它證據進行佐證。比如委托印刷時與印刷廠簽訂的合同等,合同要標明商標名稱。
5、產品檢驗報告:由上級質量監督部門、行業協會等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商品品質的產品檢驗報告,其手續嚴格,報告各項內容標注清晰,是一種很好的商標使用證據。
6、商標印制證明材料:商標印制是商標使用的前提條件,因此商標印制的證明材料也是一種證明商標使用的有力證據。
其他可以作為商標使用證據的材料還包括產品說明書、商品進出LI檢驗檢疫證明、產品報關單等。
1、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顏色或其組合但仍然加注注冊商標標記的行為;
2、商標注冊有效期滿,原注冊人沒有申請續展仍然繼續使用并加注注冊商標標記的行為;
3、廣告宣傳中商標使用不當。如在廣告語中,使用他人的商標抬高自己商標的知名度或者以自己的商標貶抑他人商標的行為;
4、純視覺意義的注冊商標(如熊貓圖形商標)在實際使用中混淆純聽覺的意義注冊商標(如熊貓文字商標)的行為,或者純聽覺意義的注冊商標(如熊描圖形商標)在實際使用中混淆純視覺意義的注冊商標并造成消費者誤認的行為;
5、組合商標使用不規范的行為。組合商標使用是商標注冊人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注冊商標的行為。
1、首先已經注冊成功的商標是符合相關的商標法,在享受商標法保護的同時也得遵循一定的義務;
2、商標注冊人是不能隨意的更改商標的任何標識,商標的圖案、文字或者組合都是不能修改的,再者商標注冊人也是不能私自更改注冊商標的注冊人的名義、或者地址等其他的注意事項;
3、商標使用一段時間后是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變更的,商標法是明確的規定商標注冊人變更其名義、地址、或者是刪減制定的產品都是可以進行變更的,如果是修改商標的文字、圖形,是需要重新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此種情況下是不能成為商標變更的;
4、商標注冊成功之后,商標注冊人就能享有商標使用的義務。注冊商標自核準之日起沒有正當的理由連續三年的時間沒有使用,該商標就會被依法撤銷;
5、商標擁有者是有權利把商標許可給他人使用的,但是必須經過正當的許可合同才能許可給他人使用。得到許可使用的人應當在許可合同的有限期內向商標局進行備案并報送備案材料。并由商標局進行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過備案是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6、注冊商標不在制定的商品或者是服務范圍內使用是屬于冒充注冊商標,屬于商標違法行為;
7、注冊商標是屬于公司的無形資產,能進行商標的資產評估;
8、商標擁有者還能轉讓商標給他人使用,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應該簽訂書面的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保證;
9、商標擁有者是可以出質商標的,出質人和質權人也是需要簽訂書面質權合同,并共同想商標局提出質權登記申請,并由商標局進行公告;
10、注冊商標是可以續展的,通常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十年,自商標核準之日算起,在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商標擁有者需要在有效期滿前的十二個月按照規定的辦理手續,申請商標續展,如果在此期間未能及時的辦理,是允許在六個月的寬展期內進行申請辦理的。商標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也是十年,從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算起。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該注冊商標將會被注銷。商標局會對所續展注冊商標進行再次公告。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商標使用證明有很多,例如發票、合同、廣告物品等,最好有多種證據材料相互印證。以上便是知春路網小編為您帶來關于怎么弄商標使用證明的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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