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依據《著作權法》和國務院頒布的《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的規定,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代表文字作品作者進行相關維權,具有訴訟主體資格。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是文字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是經國家版權局許可設立的,旨在維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從事著作權服務、保護和管理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2. 根據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訴訟管轄的規定,侵權案件的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轄。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或結果發生地。因此,具體到你找個案件,對方可以在你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或選擇在發現你侵權的地方法院起訴也即可以在他自身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3. 若被法院認定構成侵權的話,具體賠償多少,則需要對方提供具體損失證明,對方提供賠償標準一般是依據版權局有關的基本稿酬的3-5倍支付賠償,基本稿酬標準為:
(一)原創作品:每千字30-100元
(二)演繹作品:
(1)改編:每千字10-50元
(2)匯編:每千字3-10元
(3)翻譯:每千字20-80元
(4)注釋:注釋部分參照原創作品的標準執行。
需要指出的是,侵權賠償不是以你是否獲利為考量的,而是以權利人是否受到實際損失為考量,但你沒有獲利可以作為法院減輕賠償的依據。
4. 我建議你跟對方律師接觸下,通過這樣的方式你可以查實下文字著作權協會是否有充足的證據證明你侵權,以及他要求的賠償數額。初步掌握對方的相關材料及要求,你可以視情況進行協商解決或選擇法院訴訟解決,一旦選擇法院訴訟解決的話,你可以依據前期跟對方律師的接觸來制定自己的應對策略。
5.關于出版社的責任問題,最高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出版社對出版作品負有合理注意義務,若能夠證明出版社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而出版發行侵權作品的,則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出版社能夠證明出版物有合法來源的,只承擔停止出版發行等侵權法律責任,而不需要承擔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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