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三種不同類型的專利各自的優缺點是什么?專利一般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文件,這種文件記載了發明創造的內容,并且在一定時期內產生這樣一種法律狀態,即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在一般情況下他人只有經專利權人許可才能予以實施。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那么三種不同類型的專利各自的優缺點是什么呢?
三種不同類型的專利各自的優缺點是什么
發明專利:最長保護期20年;審查時間為2-3年(發明專利優先審查1年內);全國平均授權率為30%左右(70%發明專利申請被駁回)。
專利主題:軟件算法、軟件功能、有高度創造性的技術改進、新產品。
發明專利缺點:
(1)費用高,申請1件發明專利平均成本是1萬元左右;
(2)時間長,通常2-3年左右才會出審查結果(申請優先審查可加快進度);
(3)不易授權,審查較嚴且結果不確定,駁回率高,且駁回不會退費;
(4)不易保密,先公開、后審查,公開之后授權之前基本不受保護。
發明專利優點:
(1)政府單位認可度高(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申請政府資助補貼項目、與政府單位合作);
(2)社會認可度高,公關價值高,可提升企業品牌形象;
(3)權利相對穩定,不易被宣告無效;
(4)爭取投融資(向投資人表明競爭壁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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