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證》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發給商標注冊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權利證書,是商標注冊人合法使用注冊商標的依據。申請商標經核準注冊以后,由商標局發給商標注冊人《商標注冊證》。
一、經代理組織申請的注冊證的發放
(一)凡經商標代理組織代理的商標注冊申請,經商標局核準并刊登商標注冊公告后將《商標注冊證》直接發給商標代理組織。經商標代取組織代理的變更、轉讓、續展、補發商標注冊證的申請,經商標局核準后,將《商標注冊證》或注冊商標證明文件發給商標代理組織并刊登商標公告。
(二)商標代理組織收到商標注冊證和變更、轉讓續展證明后,應與發證清單逐件核對,如發現有問題應及時與商標局發證室聯系,并將清單、信封留存備查。
(三)商標代理組織的郵政編碼、地址發生變更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商標局發證室,以確保注冊商標文件(郵件)準確投遞。
(四)鑒于郵電部門不辦理跨年度掛號信件的查詢,因此,商標代理組織發現商標注冊證和證明文件û收到時應及時查找,超過刊登注冊商標公告一年的查詢,發證室不予受理。
(五)商標代理組織派員到商標局直接領取商標注冊證時,應與發證室聯系,并出具單λ介紹信(信中應寫明領取人的姓名),領取人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二、直接申請注冊的商標注冊證的發放
直接申請注冊的商標注冊人領取《商標注冊證》時,應該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商標注冊證》領取事宜。
(一)領取商標注冊證應提交的書件
1、收到《領取商標注冊證》的,領取商標注冊證時應提交的材料:
①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簽發的《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原件;
②注冊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須提交單位介紹信;注冊人是自然人的,須提供注冊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③領取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因各種原因δ收到《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的,領取《商標注冊證》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注冊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須提供經過年檢的《企業營業執照》原件或加蓋申請人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注冊人是自然人的,須提供注冊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商標注冊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須提供注冊人(單λ)出具的介紹信原件;
③領取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④提供商標注冊號和公告期號。
3、企業名稱已經變更的,除了提交以上材料以外,還應當提供當地工商局企業登記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證明原件。
4、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準轉讓通知或轉讓證明。
5、委托他人代為領取的,應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委托書(委托書應載明委托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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